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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《江南时报》报道,记者昨日从南通法院获悉,为确保法官遵章守纪,廉洁司法,日前,南通中院出台了《南通法院系统干警五项规定》,以此进一步规范法官执业行为,严肃审判纪律。
这五项规定包括:严禁接受、索取案件有关当事人、诉讼代理人、关系人、请托人与中介机构(拍买、评估、鉴定、审计)等单位和个人的宴请、钱物和干股;严禁法官承办亲友、同学、师生、曾经的同事担任律师或中介职员的代理的案件;严禁为律师介绍案件或为当事人介绍律师;严禁泄露审判、执行和其他工作秘密;严禁涉足营业性歌舞厅、接受异性非法服务。
为确保把规定落到实处,该院对违反上述五项规定之一者,将首先对违纪干警先行停职,然后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纪律处分;对情节严重,构成犯罪的,将给予移送司法机关处理;对违反禁令隐瞒不报或包庇袒护的,将从严追究有关领导责任。
据悉,南通中院党组要求全市法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,要充分认识制定《五项规定》的重要性,并带头贯彻执行;广大干警要自觉遵守,严格自律;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,加强监督检查。 (沙友飞 顾建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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